2)第五百一十五章:明联公约法_日月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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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

  所以这么多年,无论朱允炆如何强调法治大明的重要性,大理寺,也必须是在内阁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只能说跟都察院一样,相对其他各部的独立性和封闭性更强大一些。

  包括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其副职的任命,内阁仅有提名权,而不像其他几个部那般,内阁几名阁臣都附议后可以直接任命代尚书职。

  等朱允炆走过一堂大朝会,经都察院、吏部、御前司三方确认被任命者没有任何问题后,头衔的这个‘代’字就可以取消掉了。

  作为大理寺卿,高肃除了大朝会和每年年底年初的几次大型活动外,几乎是没有什么太多的机会能够见到朱允炆,这次突然蒙召,紧张之余还是有些激动的。

  “朕召你来,一件事。”

  朱允炆晃晃发酸的手腕,看向高肃交代道:“去一趟京都,搞一次公审大会,审判日本称光天皇实仁。”

  公审大会?审判日本天皇实仁?

  高肃有些心惊。

  自古君视君、臣视臣早就是一种习惯,春秋争霸、诸侯混战,战败的君主如何处理永远都是战胜方君主说了算的。

  实仁在怎么着,那也是日本的皇帝,怎么也轮不到自己一个大理寺卿来审啊。

  在说了,审判实仁用什么法律手续?

  总不能用大明律来审日本的皇帝吧,这就失去了法律本身的神圣性。

  “放心,外部的条件朕来帮你补充。”

  对于高肃的担心,朱允炆也是做好了准备。

  “在你的审判开始之前,朕会让实仁把一切合法的手续都铺垫好,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在已经拟好的明联公约法的条款中加入两条。”

  “加入哪方面的?”高肃本不该多嘴问这一句,哪有臣问君的道理,但他一紧张便是忘了。

  “战争罪与反人民罪两条组织性公约法。”

  又是两个新鲜的名目,属实让高肃摸不清头脑。

  “法律构成的四要件为主体、客体、主观与客观。在战争罪的构成条件中,主体是国家君主和拥有行使国家战争权的主导者。

  客体则是被其罪行侵犯和波及到的另一国家或地区。

  主观上,主体凡是为了一己私欲和褫夺利益发动或被动发动战争的行为都构成战争罪。

  客观上,客体只要遭受到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都属于打成构成战争罪的成熟要素。

  我明联对日开战的原因,是日本单方面拒绝加入明联,拒绝废弃天皇制,这是称光天皇的一己私欲导致的战争开启,所以主观上,明日战争的罪魁祸首,就是称光天皇实仁!

  客观要素上,我明联军队在日付出了几千人的伤亡,靡费钱粮弹药总值已过数千万之巨,这便使得构成战争罪的条件趋至成熟。

  因此,称光天皇实仁应该受到战争罪的罪责控诉。

  反人民罪的主体为国家君主和拥有行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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