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章 魔教篇2_反派组织摸鱼法则[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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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可怜见的,我马不停蹄跑了一天一夜,连那匹可怜的矮种马都翻白眼吐舌头了,我都没能见到圣女那小丫头和胖虎的踪迹。

  这不可能!

  圣女好歹是先跑了几天的,追不上倒也正常,但少教主也就比我早了半天。他那匹心爱的马驹我也知道,叫什么“乘风”,一个很酷炫的名字,但那种血统尊贵的高头大马,更善于短途冲刺和战场拼杀,用来翻山越岭还真跑不过专用来运货的矮种马。

  要说跑岔了路也不可能啊,从我们魔教总坛到第一个还算富饶的城镇,唯有这一条官道,少教主的马连长途都跑不了,更别说跋山涉水走密林的小路了。

  难道我漏掉了什么?

  我停留在官道旁的一处茶摊边,把那匹累麻了的矮种马交给摊主的儿子,给它喂点草料歇息下,自己则坐在半旧的长凳上,让摊主上了一壶大叶子茶,努力回忆赶路途中,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被我略过了。

  我记得昨晚月黑风高,我骑着小马“得得得”的,一路绝尘而过的时候,好像是听到了一些诡异的声音,像是风吹树叶的响动,但如今仔细想来,又像是有人轻轻呜咽哭泣,又或者是路边的野猫叫……

  卧槽,这是什么《聊斋志异》的剧情?

  正在我仔细回忆,那个女鬼般的哭声和少教主声音到底有几分相似的时候,就听到耳边一声暴喝:“你找死!”

  来了,来了!在江湖混的标配,路遇斗殴事件+1!

  这种事情有多常见的,那就是茶摊的老板和他十来岁的崽儿,一脸淡定地看着两三个大汉围住了矮桌前的一个男人,还有心情和空闲把自家锅碗瓢盆都收起来。

  韩非子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侠以武犯禁。

  公权力的缺位,必然导致私权的无限扩张,大侠就是这种情况下必然的产物。所以,越是繁华的太平盛世,侠士反而越没有发挥空间,等到了我所处的现代社会,大侠就只存在于舞台和武术招生班的宣传简章上了……想当大侠?先看看罗翔老师的刑法课去吧!

  大侠的存在,对平民百姓来说,就是饮鸩止渴里的“鸩”,他们是主持正义的解药,也是证明世道不公的毒/药。

  哦,犊子扯多了。

  我暂时把招人嫌的胖虎忘在脑后,反正他都哭了一晚上也没事,再让他多吃点苦头,更好劝回去。我一边用陶碗喝凉茶,一边饶有兴致地看别人打架斗殴。那三个大汉来者不善,手上都有家伙事,但看衣服却瞧不出门派出身。

  这样的才麻烦,若是统一制服的,多半都是大门大派的弟子组团办事。而那些大门派在江湖混,素来混的就是一张脸面,所以做事讲究得很,哪怕是寻仇都要师出有名,甚至提前邀约。

  但这种小混混武人,可就百无禁忌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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