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九十四章 草原_红楼,我成了宁府玄孙贾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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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

  从京城出发。

  贾蔷就带着突击队员们随行。

  他们这些人会深入草原,把胡人可汗送回去。

  两国的实力相差不多,甚至汉人要强上一截。

  作为使者的贾蔷即便是到了草原上,生命安全还是可以保障的。

  使臣代表的是一国的脸面。

  轻易不敢去撕破。

  可能会使绊子,会给下马威,杀人是决计不会的。

  只要性命无恙,贾蔷对这次的草原之行就不怎么担心。

  他们这次的任务还有要把东西都带回来。

  一路往北去。

  做在马上的胡人可汗,看着突击队员们羡慕极了:“贾将军,这些都是你的兵。”

  他也是军人,知道哪样的才是好兵。那股子气势,他从来没有在第二支军队还能看到这种程度的。

  贾蔷点点头,“跟大汗的近卫相比如何。”

  看着那精良的装备,胡人大汗心里有些发虚,若南朝的军队都像这样,他们草原人不可能再能敌过汉人。

  人数上不如,兵器甲胄上又差了一截。这样以来差距就更大的。

  能影响战争走向的无非就是兵器的便利。

  倘若当初不是龙禁尉的装备太好,决战的时候,恐怕战局也不会那么快就明了了。

  自从上次战争之后,草原人是元气大伤,再加上赔偿,应该有一段时间都会缓不过来。

  一战死了大半的人,也就是七八万的人口,还都是青壮力。

  要想在组织一次这样规模的军队,近五年内是不可能的。

  一战下来,北境起码换回了七八年的安宁。

  草原人应该能有个上百万人。

  一路之上,贾蔷都在同胡人可汗瞎攀扯着。

  “这是你们汉人的火枪。”胡人大汗指着贾蔷腰间的火枪问道。

  现在的汉人不太喜欢火枪。因为射击麻烦。

  胡人更加不喜欢。

  在他们看来,骑射比火枪射击要好了太多。

  “对,有一支军队,叫做神机营。其中数万人都是使用的火枪。”

  贾蔷掏出了腰间的火枪,西部牛仔架势般的随意发出两枪,半空中就掉下来了两只小麻雀。

  有点唬人,这个准度不是谁都能办到的。

  大汗看了下天空,心里在想着,草原上的神射手用弓箭也可以击中天空中正在飞行的鸟儿。

  现今的火枪虽然改进了,还是不够先进。

  要是机枪,自动步枪出来了,就能彻底改变这些草原人的看法。目前的火枪造价昂贵,比弓箭强不到哪儿去。

  军火厂还要继续研发,什么时候能够制作出自动步枪,到时候就能够彻底改变战局。

  交换的条件,别的都还好,最苛刻的就是要割让五座重要的城池。

  很快,贾蔷带着到了边境处。

  开始进行交割。

  贾蔷继续送上一程,去了草原深处做客。

  签订好了契约,基本都会遵守。

  五城也会割让,心里想着的则是,等到了以后保存好了实力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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